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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晚育津贴相关情况

更新时间:2015-07-22 10:00
  【摘要】晚育津贴其实是一种鼓励政策,也是计划生育的一种方式。很多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那么北京市晚育津贴是怎么规定的呢?

  北京市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依据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晚育奖励假由夫妻双方一方享受。

  女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按女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

  男职工享受的晚育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其晚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男职工单位负责补足。

  慧择提示:晚育津贴也叫晚育奖励津贴,顾名思义就是鼓励男职工和女职工晚点生孩子。如今社会发展,很多人都选择晚育,一些明星更是如此,因此很多人都能够享受到晚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