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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展银行违规代销保险产品 隐瞒代销实情

更新时间:2017-08-27 20:06
  【摘要】据报道,星展银行为达到揽客目的,向客户隐瞒保险代销产品实情,违规操作,让消费者对产品产生误解,误以为该产品为银行产品。

  在中资银行挂钩股票标的理财产品大热的同时,外资行也不甘寂寞,许多客户经理为了完成业绩,甚至当起了推销员,频繁邀约客户电话乃至见面沟通。而在对客户经理的暗访中,笔者发现,一些客户经理为了达到揽客目的,隐瞒代销产品的实情,并称其为银行产品。

  此外,外资行代销产品的手续费也极其昂贵,在星展银行客户经理给本报笔者推荐的一款投联型产品中,申购费为1.5%,1年内赎回费用为2%,也就是说投资者购买100万元的产品如果在1年内赎回,就要付出3.5万元的赎回费用,而中资银行申购赎回的费用基本在1%左右,甚至更低。

  近日,笔者频繁接到星展银行一位理财客户经理的电话,该客户经理一周数次打来电话称有一款理财产品适合眼下A股市场投资者,并称该款产品在大盘下跌时可以将资金转至其他理财账户投资,根据风险等级不同共有5个账户。而每天都将有专业的团队根据资本市场变化制定操作计划,提交给客户,并由投资者来决定账户最终操作。

  “该理财产品账户共分为股票型投资账户、混合偏股型投资账户、混合偏债型投资账户、债券型投资账户和货币型投资账户,风险依次降低,预期收益也依次降低,这款产品50万元起售,申购手续费为1.5%,1年内赎回费率为2%,该产品最大的特点就是在股市不好的时候,可以将资金转入其他账户获得稳定回报,去年买入这款产品的很多人都赚翻倍了”,该客户经理表示。

  该客户经理在推销的过程中,片语只字都未主动提产品风险,只说该产品由于5个账户联动,可以最大降低资本市场波动风险,而当本报笔者问及该产品适用于哪一类风险评级客户时,该客户经理表示,一般这类产品属于高风险产品,需要客户风险评估在P4以上,而本报笔者在中资银行的测试,风险评估仅为R2,也就是稳健型客户。

  最令人惊讶的是,在笔者拿到产品说明书复印件时,发现该款产品竟然为某保险公司旗下产品,而该客户经理曾对本报笔者表示这款产品为星展银行独有。

  笔者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后发现,说明书上较为清楚的标注出该款产品为投资连结保险,实际投资收益可能出现负值。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商业银行应当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户。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犹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计算。

  当笔者问及为何收到的是一份保险产品说明书时,该客户经理才说明实情,表示这款投联产品确实为星展银行代销产品。该客户经理向笔者表示:“签订合同等相关手续将在星展银行会议室完成,并且将受到银监会和保监会的双重监管,如果客户是在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则只受到保监会监管”。

  业内人士表示,这疑似属于银行代销保险隐瞒信息的事件,在当下A股市场火热的情况下,不乏有客户经理违规推销。

  笔者了解到,早在去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披露,经过暗访发现,少数银行营业人员在销售代销的保险产品时,采用隐瞒关键信息等方式,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认为购买的是理财产品,加上消费者基于对银行的信任,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去年7月份,北京银监局印发《商业银行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工作指引》,要求辖内商业银行在2015年底前实现个人投资类产品销售过程的录音录像,其中也包括了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人身保险产品。

  近日,北京保监局向各人身保险公司及在京银邮类兼业代理机构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产品销售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银邮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人身保险产品的,应实施录音;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实施同步录音录像。

  慧择提示:星展银行向客户隐瞒代销保险产品实情,属违规推销。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近日北京保监局下发有关《通知》,规范商业银行代销行为,并要求在推销过程中实施录音,以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