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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将从下月起调整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

更新时间:2015-08-04 11:08
  【摘要】为了顺应时代与卫生事业发展的潮流,国家需要不断对医疗保险的政策进行调整。在医疗保险发展中需要设置起付线,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的设置能够减少卫生资源的浪费。为了进一步完善起付线政策,十堰将从下月起对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将进行调整。

  根据调整方案,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调整标准为: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从400元下调到200元,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保持500元不变,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将从600元上调到100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调整标准为: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从100元上调到200元,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从350元上调至400元,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将从600元上调到800元。 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暂不变。原居民医保规定“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在惠民医院不设起付线,以及享受低保的重残人员住院不设起付线的政策不变。此外,一个保险年度内,2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线除一级医疗机构保持不变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起付线降低200元。

  市人社局医疗与生育保险科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推进市分级诊疗工作,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差距,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格局,发挥医保的杠杆作用,引导参保患者首诊到基层,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据了解,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就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按照 “医保基金与参保人员个人共同负担住院医疗费”的原则,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 “三大目录”范围内的费用,自己先承担一部分后,医保基金才按规定比例报销。个人先负担的住院医疗费数额标准,就是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的 “起付线”,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由个人负担。

  慧择提示: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的设置,有利于减少卫生资源的浪费。此次十堰市对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进行了下调,这提高了对参保人的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了参保人的权益,有利于带动医疗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