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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邦短期团体意外伤害身故保险简介

更新时间:2017-08-27 02:01

  都邦短期团体意外伤害身故保险简介

  投保范围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在职人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投保人数必须达到在职人员总数的75%以上,且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5人。

  二、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在职员工,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附属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