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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社保基金违规行为 获奖励

更新时间:2017-08-26 04:45

  【摘要】社保行为是国家的行为,我国是民主制国家,故国家的有关行为需要向社会公开,以便公众监督。近期,金华市委鼓励和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社保基金监督。发现对社保基金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公众应积极举报,举报者将获得奖励。

  社保基金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以及再就业工程专项经费等。

  举报人可以对涉及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和享受社保基金待遇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及社保基金征收、支付、管理和运营等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检举控告。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查实违规金额的10%给予奖励;其他举报事项按照查实违规金额的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足200元的按200元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个举报人的,对最先举报人进行奖励;对同一违法行为联名举报的,视为一位举报人进行奖励。

  慧择提示:金华市社保局的这一行为,有利于社保基金的合理合法使用。同时,它有利于社保的管理以及监督,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切实保障公众的权益,不断完善社保基金的管理制度,以及体现国家的民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