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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提前征缴2016年度医保费用

更新时间:2017-08-27 11:55
  【摘要】郑州市2016年度“全民医保”缴费日期提前至本月7号开始征缴,于12月20日截止。各参保人于7月7日后前往中国银行各网点缴纳费用,逾期未缴费的参保人员下一年度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按照该市规定,省会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及时缴纳201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费用,集中缴费期间,已参保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直接前往市内任一中国银行储蓄网点缴费即可。除此之外,特殊人员缴费前则需提前办理相应手续,其中,7月7日之前,新参保的居民,社区先录入信息,7月7日后,到中国银行各网点缴纳费用,然后社区确认并统计上报制卡。需要报销医保费用的新生儿,在领取社保卡后,凭相关材料,在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医保待遇处手工报销。

  按照规定,郑州市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每人每年缴费30元;18周岁以上居民(含18周岁),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80元;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

  慧择提示:郑州市将2016年度医保费用缴费日期提前,便于参保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去完成缴费流程。慧择在这里提醒郑州市各参保人,缴费时需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前往中国银行储蓄网点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