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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支持保险助推实体经济

更新时间:2017-08-26 11:39
  【摘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焰日前提出的“将保险纳入"一带一路"顶层设计”的建议,持续引发业界共鸣。在此背景下,政府要出台政策进充分行支持,市场也需要激发积极性,形成多元参与的格局。

  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得如火如荼之际,中国10万亿元保险资产如何服务并参与这一国家战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焰日前提出的“将保险纳入"一带一路"顶层设计”的建议,持续引发业界共鸣。2014年7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确立了保险业在金融大格局中的定位,为保险业下一步发展开启了新的改革红利。

  成立于1949年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历史悠久,有“新中国保险业奠基者”之称。作为一家国有控股保险集团,如何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发挥作用?如何参与地方投融资体制创新?如何进一步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服务推进农业现代化?

  带着这些问题,《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日前专访了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吴焰说: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不是狭义的、具体的商业保险业务。通过这种机制,能够使有限的财政资源得到更有效的运作,从而放大其效应。

  为“一路一带”保驾护航
  《财经国家周刊》:请结合中国人保自身业务,谈谈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与资金融通机制,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将起到哪些作用?
  吴焰: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不仅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的重要作用,还需要充分激发市场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参与格局。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与资金融通机制,可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与保障。保险对“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可为企业开展跨境投资贸易合作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与服务。以中国人保为例,2014年承保的进出口货物保险金额超过1.5万亿元人民币,承保远洋船舶保险金额共计3343亿元人民币。参与承保的中亚天然气管道C线、中石化哈萨克斯坦KPI石油化工一体化等工程项目,保障金额达32亿美元,为国家相关重大贸易及工程建设等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是可通过保险机制引导企业加速产业转移与转型升级,提升企业“走出去”质量。通过加快发展境外投资保险,可有效支持能源矿产、基础设施、制造业等行业向外发展,这与“一带一路”促进产业转移升级、化解过剩产能的战略内涵高度契合。
  三是可发挥资本融通功能,直接投资支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领域是加强中国同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对长期建设资金的需求量大。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较为稳定的特点,与基础设施项目有天然的契合性,不仅可以开发相关的保险保障产品,还可以在港口、物流、航空、园区建设等方面进行投资,提供直接资金支持。
  四是可协助企业提升跨境运营风险的防控意识,增强对海外利益的保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由于政治文化差异、民族宗教复杂,又是大国利益交汇区,经贸合作容易面临较多的政治经济法律风险。保险机构可充分发挥自身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数据与技术优势,向企业提供贸易投资合作国家的国别风险以及行业风险信息,为企业开展跨境合作提供重要决策参考。
  《财经国家周刊》: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在操作层面,你认为还需要哪些政策支持?
  吴焰:我认为,首先要将保险作为制度性安排纳入“一带一路”的顶层设计之中。加大对装备出口、营运责任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相关险种的支持,鼓励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新兴产业相关出口企业在国内投保出口货运险,对保险公司的国际化业务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优惠,对国有保险公司“走出去”相关业务的考核放宽短期盈利要求等,引导更多国内保险资源投向“一带一路”建设。
  第二,进一步支持保险业尤其是大型保险金融集团“走出去”。支持具备一定资本实力和良好商誉的中资保险公司,在“一带一路”经济带劳务输出、承揽境外工程项目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营业性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国际化的经营服务网络,增强我国境外保险服务业的规模与实力。支持中资保险公司进一步拓展保险资金境外运用的范围和形式,提升保险资金配置效率。
  第三,加强与沿线国家保险业的沟通合作,为保险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环境。扩大与丝路带区域内保险监管机构的交流合作,重点在市场准入、监管政策、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协调,共享信息,既为保险企业“走出去”营造公正、公平的外部环境,又有效防范风险跨行业、跨境传递。鼓励国内保险企业加大与丝路带区域内国家骨干保险企业的沟通联系和务实合作,增强我国保险业对沿线国家的专业引领能力,扩大我国在丝路带区域的综合影响力。
  第四,鼓励银保联动,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无缝连接”的保险金融服务。建议探索保险机构与银行机构在海外信息共享、业务互动、机构共建等方面的银保合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走出去”企业的投保渠道,强化保险对“走出去”企业的落地服务能力。

  参与地方投融资体制创新
  《财经国家周刊》:当前,投资不足是欠发达地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促进地方投融资体制创新中,保险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吴焰:要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必要的投资拉动不可忽视,但单纯依靠财政投入或银行贷款模式,既不现实,也不可行,需要以创新的思维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如果依据欠发达地区自身经济发展状况和实力进行融资,不仅融资难度较大,融资成本也相应较高。实践证明,运用好保险机制,创新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保险的资本性融通功能,对缓解欠发达地区融资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财经国家周刊》:请进一步谈谈中国人保在这方面的经验。
  吴焰:2014年7月,中国人保开创性地发起设立了全国首个金融央企与省级政府合资的股权基金—广东(人保)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股权基金不是作为债务借给政府,而是作为股本金与地市优质企业按51:49左右的比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投向粤东西北13个欠发达地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股权基金期限为10年左右,与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周期相匹配,为新型城镇化提供稳定持续的中长期资金。

  《财经国家周刊》:这一做法有何具体的创新?
  吴焰:首先,创新地方投资体制,通过探索建立财政手段与金融工具相配合的投入机制,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发展。在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运作中,广东省财政出资40亿元,发起总规模为120亿元的基金,按照10年左右的存续期,基金可滚动周转2次左右,省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可放大30倍以上,能撬动1200多亿元资金投资,真正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其次,创新欠发达地区的融资机制,将省市两级政府信用和金融央企市场信用相结合,将高等级的信用向下延伸增信,依托相关地区的资源,扩大基金的撬动能量。这样做既提振和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欠发达地区的信心,又改善了欠发达地区融资条件,将融资成本控制在市场平均水平之下,打破了地方经济“越穷越没金融资源”的融资瓶颈。
  再次,创新投资基金管理的运作方式,通过透明化的基金架构设计、阶段性持股、适时退出并再次投入的滚动支持方式,既有效放大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满足项目融资需求,又改变财政从以往的无偿拨付、只拨不管、“输血”式扶贫向有偿使用、绩效结果导向、开发性“造血”转变,充分调动参与方的积极性,实现多方共赢。
  《财经国家周刊》:保险在促进地方投融资体制改革,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你认为还需要哪些助力和支持?
  吴焰:首先,更加重视发挥保险的资本性融通功能。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稳定性高的特征。要把保险资金运用作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的长期属性,服务解决金融资源供需期限错配问题,为重点领域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稳定、可持续、低成本的长期资金支持。
  第二,鼓励保险产品和投资创新,探索实现“保险资金取之于当地,用之于当地”的方式。地方政府可以借助保险机制实现财政资金的二次利用,最大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方面,加大财政对保险的投入,包括养老保险、大病补充医保、政府可控资源中的财产保险等,提高社会民生保障水平。另一方面,积极争取监管支持,通过精巧的保险产品设计,构建保险资金属地运用机制,尽可能将保费资金留存在当地。
  第三,完善保障保险资金安全的工作机制。建立保险资金投资动态项目库,构建保险资金与地方重点项目的常态对接机制,减少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充分放大省级财政的高等级信用,探索建立保险资金风险补偿基金,建立多元化的保险资金投资增信机制。

  助力农村金融
  《财经国家周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而农业现代化建设离不开现代金融的支持与保障。从你的经验来看,保险在农业发展中起到怎样的作用?
  吴焰:从中国人保近年来的实践看,保险机制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优化农村金融环境等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保险机制可化解有效抵押物不足的问题,完善面向农村的金融服务链。农民贷款难,在实际操作层面往往表现为寻求担保和抵押难。农民的资产构成较为单一,有效担保物范围狭窄。通过保险机制将重要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纳入保险保障,实现银保互动,可分散支农信贷资金的风险,促进金融资源向农村流入,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通过保单质押贷款,还可以便捷地从保险公司获得贷款资金,缓解临时性资金需求。
  二是保险机制可降低信贷违约概率,增加农村信贷资金的有效供给。农业的弱质性、生产经营的高风险性是导致其贷款难的重要原因。我国农村主要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农业自然灾害以及市场风险会直接地传导给农民。通过构建完善的保险保障,可有效增强农民的抗风险能力,当发生灾害损失时,能够及时足额获得赔偿,这对于降低信贷资金风险、增加农村信贷的有效供给具有重要作用。比如,中国人保在陕西开展的“银保富”项目,采取“农户+财政+保险+银行”的模式,通过财政资金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对农户提供保险保障,银行对参保农户优先予以信贷支持,截至2014年底累计带动银行贷款2.9亿元。
  三是保险机制可提供信用增级服务,构建多元化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优化农村金融环境。由于农村征信体系还不健全,信用担保机制缺乏,贷款机构放贷意愿较低。通过保险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能够提供信用增级服务,合理分担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促进金融信贷对“三农”的支持。比如,中国人保在广东开展的“政银保”项目,采取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按比例共担”、“政府兜底”等多元化的风险分担形式,截至2014年底累计支持发放贷款超过10亿元,较好地提高了农户和涉农企业融资能力。
  《财经国家周刊》:进一步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服务推进农业现代化,你认为还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吴焰:一是加大对农村银保互动机制的支持推动力度。构建政府引导,财政支持,政府、保险、银行合作新机制,对与农村小额信贷相关的保险业务给予更大比例的保费补贴。推动银行与国有骨干保险集团的农村网点共建,在双方未覆盖区域,探索共同建设新服务场所,实现人员共用,有效降低双方经营成本,扩大农村金融覆盖面;在双方均已覆盖区域,在现有服务渠道基础上开展共建,打造“三农”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一站式、低成本的银行和保险服务,切实解决农村金融服务难题。这方面,今年2月,中国人保已在业内率先与农业银行签署了服务“三农”专项合作协议,约定按照“资源共享、让利"三农"、商业运作、风险可控”的原则,着力扩大“三农”领域金融覆盖面,积极探索“信贷+保险”模式,有效缓解“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保单质押的法律地位。建议进一步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保单质押合法性,制定出台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操作细则,以便更好地开展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支持参保农户贷款。
  三是适当提高农业保险保额和赔偿标准。当前农业保险保额不足,预期保险赔偿额占贷款额度的比例较低,导致银行开办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不利于农村信贷供给的持续增加。建议在实现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保险金额覆盖物化成本基础上,逐步将土地租金和人工成本纳入保障范围,实现生产成本全覆盖,真正让农业保险保全保足,更好地发挥融资增信功能。
  四是鼓励支持国有骨干保险集团延伸农村金融服务链。充分发挥国有骨干保险集团覆盖全国的保险保障和资金优势,把保险保障和融资需求作为价值链整合,建立面向农民的小额金融服务载体,强化农村普惠金融服务。

  慧择提示:对此,国家应该将保险作为制度性安排纳入“一带一路”的顶层设计之中;地方也要重视发挥保险的资本性融通功能;鼓励保险创新销售平台。这将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进一步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