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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财险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险企获添融资新渠道

更新时间:2017-08-27 10:10
  【摘要】保监会近日发布批文表示同意平安财险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但发行规模不超过50亿元。保监会为了满足险企拓展业务的需求,允许险企通过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来补充资本金,提高偿付能力。

  保监会同意平安财险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的措施,标志着保险业利用新方式补充资本金进入实操阶段。据了解,目前保险业务较快增长,险企都需要大规模增加资本金来满足这一需求。然而,险企增资方式较为有限,多数险企多通过股东增资或者定向发行次级债来补充附属资本,以满足监管对于自身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要求。长期通过直接增资将对股东经营形成较大的压力,而次级债发行也临近饱和。为此,寻求“补血”新渠道成为必然。

  今年初,保监会联手央行公布关于险企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相关办法,为险企再添融资新渠道。所谓资本补充债券,是保险业新添的一种新的补充资本金方式,发行期限在五年以上(含五年),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普通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债券。除了放开资本补充债券外,近一年来,险企还先后放开了优先股、应急资本、私募次级可转债、保单责任证券化产品、非传统再保险以及海外发债等融资渠道。

  不过,并非所有的险企都有机会通过上述渠道来“补血”。发行次级可转债的险企须是上市公司,而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险企需要满足连续经营超过三年、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等要求。有保险专家指出,当次级债发行额度用尽后,下一步将会有大量的公司通过资本补充债券来增加附属资本金。

  慧择提示:保监会开放的补充资本金新渠道并不是适合所有险企,必须具备发行次级可转债的险企须是上市公司,而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险企需要满足连续经营超过三年、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等要求的险企才可采用这种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