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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劫持船货并索要赎金,是否可以认定货物全损

更新时间:2017-08-28 03:36
 

从实际状况来看,虽然货物被海盗劫持,但是海盗既没有毁坏货物,也没有对货物进行变卖处置,相反,货物被安全保存着,只要货物品质不受环境影响,那么货物就一直处于良好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难将货物归为实际全损。

那么,被劫持的货物能否构成推定全损呢?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为推定全损。上文已经分析过,被劫持的货物其实是被安全保存着的,海盗没有对其进行有形的破坏,并且只要支付赎金,货物即可被安全释放,这样看来,并不能认为实际全损不可避免;另一方面,货主为避免货损发生所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赎金,而赎金与货物的保险价值相比又往往很少,因此认为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其实也是不合理的。综上所述,被海盗劫持的货物也不能被认为构成了推定全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