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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17-08-27 09:14

  【摘要】近日各地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引发市民高度关注,而南湖区也对社保的缴费基数进行了相应调整,据了解,南湖区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从本月起开始启用,并且退休养老金月均可增129元。

  近日各地社保基数的调整引发市民高度关注。笔者昨天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南湖区也对社保的缴费基数进行了相应调整,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从本月起开始启用,且按照规定需要补缴5月份差额,调整后部分退休市民月均养老金有所增加。

  “按照新的调整规定,部分缴费金额有所增长,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经济发展,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水平也得到了相应提高,社保基数的调整也是为了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需求相适应。”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各行各业企业工资水平不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分为两档,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即2420元;高于300%的按照300%确定,即12090元。新的基数调整后,从本月起启用,且要补缴5月份缴费基数差额。

  此外,调整后的月缴费基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个位数为零。举例而言,某企业月平均工资为3001元,则基数为3000元,月平均工资为4006元则缴费基数为4010元。区人力社保局提醒,企业和个人在按照新规定核算自己的缴费基数时应当注意此项细微差别。

  同时,根据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对2015年度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参保职工按此规定执行,其中缴费工资低于2420元/月的参保职工按照2660元/月(2420元/月的110%)执行,高于2420元/月的按照该职工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新基数启用后,养老保险补缴的标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作相应调整。补缴2010年至2014年的比例为22%,月补缴金额为887元;补缴2009年的比例为23%,月补缴金额为927元;补缴2008年及以前年度的比例为28%,月补缴金额为1129元。

  新社保基数调整后,也给部分已退休职工带来了利好消息。据了解,按照调整后的新规,南湖区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定额部分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29元(退职、半社会化等人员除外)。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调整后缴费金额有所增长,但今后职工享受的各类社保待遇也会相应提高,从长远看,利于为职工提供更为完善的保障。

  慧择提示:新社保基数调整后,养老保险补缴的标准也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作相应调整。而此次的调整也给职工带来了好消息,南湖区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定额部分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29元,利于为职工提供更为完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