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乌兰察布下发《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17-08-27 16:14

  【摘要】为平抑大小年马铃薯价差,减少农户亏损风险,使马铃薯种植面积更加稳定,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下发了《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那么该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近日,乌兰察布市下发了《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了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

  根据《方案》,该项业务坚持在政府引导下,按照“保险机构自主承保、种植户自愿投保、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向全市马铃薯种植大户、合作社、企业等推广实施。2015年先行在察右中旗、察右后旗300亩以上种植大户、合作社、企业间等试点实施,试点成熟后,在全市范围内对中小种植户、旱作马铃薯种植户中推广,力争3年内实现对自愿投保的种植户全覆盖。

  《方案》对于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的投保流程、约定价格和产量的确定及保费进行了明确。每年春播前,由意向投保人向保险机构提交意向投保书,春播结束且出苗后一个月内正式签署投保协议,缴纳保费,完成投保。

  保险约定的目标价格为专用薯1.24元/公斤,普通薯为0.94元/公斤,保险费率为8%和6%。约定保险产量分为两档,分别为1500公斤/亩和1750公斤/亩,投保人可自愿选择投保,保险费按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计算缴纳。保险金额=约定目标价格×约定保险产量×保险面积。

  对于保险期和保险赔付等事项,《方案》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每年马铃薯价格保险期限为9月20日至10月31日。由事先指定的马铃薯产地销售价格信息采集人员,对不同产地的马铃薯销售价格进行采集,并由价格测算中心决定是否作为理赔的市场价格。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鼓励马铃薯种植户投保,减轻投保人负担,市县两级政府对投保种植户给予保费补贴,补贴标准为保费的70%。保险机构在向投保人收取保费时直接减免相应金额的保费,并按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从保费收入和承保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准备金,并逐年滚存,专项用于大额赔付准备。同时,市县两级政府还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试点工作的落实和重大事项的审定。

  目前,作为中国“薯都”的乌兰察布,全市马铃薯种植面积稳定在400万亩左右,常年鲜薯产量400万吨以上,销售200万吨以上,种植规模、技术水平、产销量均居全国地级市首位。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作为应对马铃薯价格波动风险的保险分散机制,对于稳定种植户的收入预期,促进马铃薯种植和销售稳定,助推马铃薯产业稳健发展,争取将乌兰察布市打造成为全国马铃薯产地市场销售价格最重要的报价中心,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慧择提示:近日,乌兰察布市正式启动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该政策的适用范围为露地马铃薯,棚膜马铃薯不在保险范围内,种植面积要求为5亩及以上的种植户和种植基地,有利于促进乌兰察布市马铃薯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