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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三举措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6 00:51

  【摘要】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据报道,近日,昌吉市主要采取三项举措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那么具体是哪三项举措呢?

  “十二五”以来,昌吉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就业服务的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各类群体实现就业创业。每年,全市城镇实现新增就业13000余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00余人,“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成果持续巩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平均每年新增创业人员900余人,其中扶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60余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次);开展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技能人才和创业培训1.3万余人;专项开展新成长劳动力培训600余人。

  一是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高位推进。制定出台了《昌吉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就业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全市16个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建设全部实现达标。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2011年以来,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000万元用于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改善硬件环境,依托乡镇、街道现有服务场地,整合资源,规划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

  三是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到位,使用规范。成立了就业专项资金监督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劳动统一应用系统督查考核方案》,将各项劳动保障业务纳入系统管理,确保了就业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制定出台了《昌吉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项资金的申领程序,工作流程。自2011年以来,累计争取上级就业专项资金共8500万元,市财政投入3000万元。共支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185万元,4585人;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补贴822万元,858人;企业吸纳社保补贴3336万元,8939人;公益岗补贴2077万元,786人;公益岗位社保补贴1174万元,786人。

  慧择提示:近日,昌吉市主要采取三项举措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即建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就业平台、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成立就业专项资金监督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