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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5-06-30 10:13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养老需求不断增加,各地政府也在积极完善养老保险政策。据调查获悉,近日江门出台2015年养老金上调方案。

  今年5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2015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64号)。《通知》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接到通知后,市社保局迅速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我市各市(区)按政策规定落实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工作。截至日前,我市2015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1—5月份的调整差额已发放到位,参保人可带上领取养老金的银行卡或存折到所属的银行了解到账情况。

  据悉,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上调,幅度仍为10%。本次调整涉及的人群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及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本次养老金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普遍调整采取定额计发加上定比计算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计发即每人每月增加113元,定比计算则是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5%。截至2015年5月,江门市(四市三区)参加养老金调整共26.13万人,月人均增加192.04元,并从2015年1月起补发,调整后全市月人均养老金1772.94元。其中市区(蓬江、江海、新会)月人均养老金1851.2元。

  倾斜调整针对的是2015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满75周岁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一次性发放1200元,但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从今年6月起,所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据市社保局统计数据显示,至今全市还有3.7万人未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资格年审。还未办理年审的参保人,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新社保卡就近到居住地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站)办理年审;异地(含境外)居住的年审人员可将生存证明邮寄到退休属地社保局;若广东省内退休地和居住地不同的离退休人员可就近在居住地各社保局及邮储网点办理年审。

  慧择提示: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老年生活,近日江门市根据省有关部门发布的文件积极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定额计发即每人每月增加113元。这一举措能很好地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老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