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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代农业保险需谋定而动

更新时间:2008-11-06 13:40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通过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完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这一系列指导方针和政策的出台,为我国现代农业保险的发展指出了明确方向。贯彻落实好国家发展现代农业保险的总体要求,不仅需要从宏观上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开拓创新发展思路;而且需要从微观上认真探索发展途径,摆脱束缚发展困境。本文结合云南农业保险发展的基本情况,探索总结实践经验,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云南农业保险发展的基本情况

  云南省是个农业入省,全省总面积 39.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45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138万多人,占总人口的70%以上。2006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1211亿元,增长8.5%;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2250元,增长10.2%。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加快,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民对保险的认识将逐步加深,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也将逐步增强。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在服务“三农”的同时合理开发农村巨大的保险市场,对保险业来说既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特别是按照农业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要求,探索建立具有法制保障、政策支持、技术支撑和经营有效的农业保险制度,将是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

  近几年来,云南农业保险经历了依靠财政补贴到“政府主导、商业化运作”模式转型的发展道路。目前云南农业保险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围绕农业支柱产业开办的特色经济作物保险,如烟叶种植保险、橡胶树保险、甘蔗种植保险等;二是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开办的风险防范救助保险,如森林火灾保险、农房火灾保险、耕牛保险等;三是满足农民家庭需要开办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独生子女青少年两全保险、简易人身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综合保险、康健学生幼儿系列保险以及小额吉祥卡等。2006年云南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1.37亿元,提供风险保障13.89亿元,在10个州市37个县开办农房保险,在3个州市开办烤烟、甘蔗、橡胶、森林火灾保险,在全省90%州市开办了农村简易人身保险。这些涉及“三农”利益和权益保护的保险,尽管处在发展初始阶段,但对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建立农村经济社会保障制度,开发农村保险市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云南农业保险发展的实践经验

  (一)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探索建立发展模式

  按照保险“国十条”提出“探索建立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明确要求,云南保险机构适应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势,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围绕地方经济支柱产业,以发展烤烟保险为突破口,探索建立了“政府财政支持+龙头企业出资+农产广泛参与+气象部门防灾+保险公司运营”的烤烟保险经营模式。在支持开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过程中,提出因地制宜选择两种模式运作管理:一是委托代办,由商业保险公司代为管理互助基金,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政策进行运作,商业保险公司自身不独立承担风险,充分发挥其经营医疗保险的经验及管理系统的作用;二是合作管理,由政府卫生管理部门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确保政府既能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又能与保险公司共同管理互助基金和防范经营风险。

  (二)强化经营风险管控,切实做好发展工作

  持续稳定发展农业保险的关键,在于强化经营风险的管控。云南保监局按照保监会的部署和要求,在促进农业保险发展工作中,着力统一保险市场主体高管人员的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引领发展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一是组织巡回宣讲团到基层贯彻落实“国十条”精神,争取地方政府重视支持保险改革发展工作,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加强经营风险防范。二是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试点,采取“严密制度、延伸机构、组合险种、进村人户、分散展业、集中管理”办法,拓展农村保险市场和管控经营风险。三是加强与政府职能的沟通协调,通过联合发文方式出台支持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导致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的风险因素。四是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农业保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采取预警、纠错和化解等有效措施,分别处置经营风险。

  (三)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效促进全面发展

  发展农业保险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农民虽然有保险需求,但投保能力仍然较低;另一方面,农业的风险特点造成险种费率和经营成本较城市业务高,保险公司对农险费率的测算定价与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差距较大。现阶段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一是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可以调动发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玉溪市政府对田烟每亩补助保险费27元、地烟每亩补助保险费18元的政策支持,促使烤烟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烤烟保险业务逐年扩大,农民保险意识逐步提高。二是政府放宽政策条件,可以推动发展农业保险的拓展度。在政府倡导建立被征地农民和移民养老保障体系中,如果允许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试点,同时给以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完全能够建立多方支撑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解决困扰政府工作的一大难题。三是政府参与工作协调,可以扩大发展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楚雄市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参与农房火灾保险工作协调,不仅满足了农村保险市场的需求,而且使承保范围得以扩大,促进了农业保险市场有序竞争和全面协调发展。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保险的工作建议

  (一)围绕风险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建立以农业产业化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发展‘三农’保险为目标的现代农业风险保障体系,将成为我国保险业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保险业要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围绕各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现实需求,从农业产业链、农村生态群和农民保障线等方面,找准发展现代农业保险的切入点。为支持农业生产的增长,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和帮助农民家庭增收,提供各种风险保障。通过争取政府及各方的广泛支持,挖掘有效保险需求,夯实发展现代农业保险的工作基础。

  (二)坚持因地制宜,制定试点方案。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之间经济特征与自然条件差别较大,农村经济社会对现代农业保险的需求程度也各不相同,现阶段要在全国形成一个统一的农险发展模式不现实。因此,应在保监会提出制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指导下,从实际出发,运用系统工程思想方法,制定相应的农业保险地方性法规,通过试点运行探索不同地区的农险发展模式,不断提高试点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努力走出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三)依靠政府主导,落实推动政策。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特性,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必须在农业保险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一是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保险立法工作。二是研究支持现代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政府可以给予投保农产和保险经营主体直接补贴,也可以政府发文方式推动相关龙头企业出资投保。三是运用政府职能推动关系国计民生农副产品实行统保和联保。通过扩大承保面,分散经营风险,降低保险公司展业成本。四是采取自愿与强制保险相结合办法。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积极参加现代农业保险;通过制定法规政策,落实农村经济社会强制发展现代农业保险措施。

  (四)注重防范风险,建立制度体系。农业保险具有经营风险因素较多,展业成本较高和管理难度较大的特点。因此,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应把防范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可持续发展。一是应对农业保险业务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准备金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防范化解不可预见严重自然大灾风险。二是农业保险的费率厘定、承保理赔管理,必须严格遵循保险工作客观规律。既要准确计算平均损失率,又要充分预计经营管理费用率,切实提高科学化和专业化管理水平。三是建立自然灾害预警和防范体系,主动参与农业科技推广、农民防灾知识培训、农田水利设施检查以及防灾防损的有关工作,使农业保险防灾防损工作成为政府防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建立政策性与商业化相结合的农业再保险制度保障体系,实现稳定、持续、广泛分散经营风险目标。

  (五)强化诚信经营,搞好配套服务。我国农业保险基础薄弱,农村保险市场需要着力培育,搞好农村保险诚信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直接决定其发展的生命力。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努力从供需双方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抑制农业保险可能出现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二是改进服务方式,在承保、管理、理赔等各个经营环节做好后续服务,通过推行“驻村业务员”制度,贴近农业保险市场需求,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动态监管服务质量,通过落实信息披露制度,形成诚信激励惩戒机制,促使保险公司搞好相应配套服务。

  (六)勇于创新实践,探索成功经验。发展农业保险在国内外都没有统一、固定和一成不变的模式,需要在实践中勇于探索。一是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要进行分类指导,采取以点带面的办法,不断总结和完善经营模式,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探索相应政策扶持具体措施,推广农业保险发展成功经验。二是鼓励保险中介机构深入乡镇、农村开展农业保险业务,解决服务网点不足问题,发挥农村信用社和邮政所优势,深度挖掘保险潜在需求。三是鼓励引导保险公司按照现代农业保险的发展方向,大力推进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全方位满是农民在养老、健康、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需求。四是通过建立现代农业保险示范乡镇,运用典型保险理赔和给付案例,扩大保险功能作用宣传效应,增强风险保障意识。

  (七)抓住主要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建立现代农业保险制度,工作千头万绪,必须分清轻重缓急,抓住主要矛盾,解决实际问题。一是要树立发展现代农业保险的整体观念,细分“三农”保险市场需求,为农民提供“一揽子”保险保障计划,尽量降低投保成本。二是在承保种养两业保险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房保险、农用机械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实现各险种间经营收益的互补调剂,努力做到以险养险和以丰补歉。三是对采取“政府支持、商业化运作”模式发展现代农业保险的地方,实际已经具有政策性保险的特征,亟待解决按照一定比例落实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的实际问题。

  (八)实行科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推选现代农业保险制度,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是要以防范农业生产风险为基础,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核心,以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稳定秩序为目标,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局,整体谋划开发现代农业保险的发展潜力。二是要积极借鉴国际农业保险制度设计管理技术,从财政补贴、定价原则、风险补偿和转移等多方面,加大我国现代农业保险要素市场的支持,提高可持续发展的传承能力。三是构建多层次农村经济社会保障网络,加强现代农业保险发展趋势研究,积累经验数据和开展动态分析,综合运用金融保险衍生产品和服务,不断增强保险保障的适应效力,建立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