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医将取消数量和地点限制
更新时间:2015-06-29 12:01
【摘要】现如今,政府十分重视群众创业和社会医疗问题,社会办医概念应运而生。据调查得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下面是相关具体情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增添企业活力,拓展发展新天地;部署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提高社会运行效率和信用。
会议认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要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将科技企业转增股本、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推至全国。二要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鼓励发展相互保险。三要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四要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五要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会议指出,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一要简化医疗机构设立审批,取消床位规模等前置条件。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医疗资源规划,取消数量和地点限制。二要支持通过股权、项目融资等筹集社会办医开办费和发展资金。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三要探索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试点区域注册和备案管理,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四要落实社会办医各项税收优惠,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在职称评定、课题招标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五要完善监管,建立退出机制,严打非法行医、过度医疗等。
慧择提示:在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政府提出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事宜,并将通过多项举措推进大众创业。为了更好地完善社会医疗体系,社会办医将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并将取消数量和地点限制。这一系列举措能增强企业活力,也能促进社会医疗体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