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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积极开展打击非法私募工作

更新时间:2015-06-26 10:06

  【摘要】近两年来,随着私募行业的不断发展,一些违规行为不断出现,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健康运行。在此情况下,监管层首次出手打击非法私募,多家机构被立案。

  北京正在进行一场全市范围内的打击“非法私募”专项行动,涉及范围较大,多家机构已被公安机关立案。

  “非法私募”是个新鲜词汇,对于违法违规的募集资金行为,过去的定性一般是“非法集资”或者“集资诈骗”。此次对于“非法私募”的打击,是私募行业监管当中的第一次。

  “非法私募的一种表现是以私募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但是,非法私募不仅仅有非法集资这一种形式,还有其他形式。”北京大学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黄嵩对媒体表示,监管主体明确、监管办法出台以及形势发展需要,是监管层对“非法私募”出手的主要原因。

  私募行业在中国经历了一个迅猛发展的时代,2000年前后“全民PE”大潮,私募基金急剧增长,质量良莠不齐,谁来监管、如何监管却一直没有明确。

  2013年6月,中央编办下发通知,明确由证监会负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业协会”)具体负责登记、备案和自律监管。换言之,私募基金的监管主体之争宣告结束。

  2014年初,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对登记备案做出详细安排,私募基金备案正式启动。经过半年时间,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到3500多家,管理基金规模近2万亿。其中私募证券基金占三分之一,股权基金占三分之二,另有少数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他基金。

  2014年8月,证监会正式推出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监管终于“有法可依”。

  截至5月末,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基金管理人数量,已经超过12000家。登记备案不同于核准、批准,基金业协会只是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自己提供的信息进行公示,并不对备案信息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所以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事前不设审批,事中事后的监管却更加严格。

  慧择提示:为了进一步推动私募行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近期监管层积极开展打击非法私募工作。目前,已有多家机构被立案调查,有助于警示行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