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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城镇医保办理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8 14:04
  【摘要】新生儿城镇医保,这是一种城镇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就可以办理的一种医保,对于它,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具体的怎样办理,下面本文就进行详细的介绍。

  新生儿城镇医保介绍 以烟台为例
  8月份开始新生儿落地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从2012年8月1号开始,烟台市城镇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即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科副科长付银裕说道:“以前的老政策就是新生儿落户以后,从参保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在新生儿出生的当月到参保缴费月,这段时间新生儿是没有医疗保障待遇的。这个政策解决了这些问题,新生儿落地就可参保,从出生之月起就可享受待遇。”
  提醒新生儿监护人,虽然新生儿落地即可参保,但在出生之日起90天内没有参保缴费的,还是要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要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的90天之内,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出生之日起就可享受医保待遇。如果说超过90天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只能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如果目前有新生儿发生医疗费用的,监护人可以联系当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机构,来报销前面发生的医疗保险费用。

  新生儿城镇医保怎么办理
  婴儿出生后由于自身免疫力低下,因此婴儿很容易生病。为了呵护婴儿健康成长,减轻婴儿父母的经济负担,我国规定婴儿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那么婴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如何办理的呢?
  城镇医疗保险是指凡户籍居住地在市区街道,并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机关事业单位儿童医疗统筹制度外的以下居民均可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而办理婴儿城镇医疗保险,是指新生孩子在户籍登记后一个月的时间内,可随时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如果超过一个月,只能等到下一个参保年度登记缴费。
  户籍居住地在市区乡镇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的居民,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生儿或外地调入的居民在出生或调入三个月内,由父母或本人持新生儿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人均年统筹标准20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80元。
  在一个婴儿城镇医疗保险缴费年度内,由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包括住院和门诊规定的特殊病种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补助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0%的补助,年最高补助限额为3.5万元,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另外城镇居民参保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5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00元。参保居民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依次递减20%,但递减不得低于原起付标准的50%。
  据悉婴儿自其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婴儿家长可以在户籍登记后一个月内,持城镇居民户口登记簿到所在社区居委会、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慧择提示:婴儿自其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所以家长们一定要及时的为孩子办理新生儿城镇医保,至于具体的办理方法,您可以阅读上文,也可以咨询您所在地的社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