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阳光财险成首家实施商业车险费改公司

更新时间:2015-05-21 13:11
  【摘要】商业车险费改问题向来是各方关注的重点,这与广大车主的利益关系密切。据调查得知,商业车险费改提前落地,首单保费下降8.7%。

  5月20日,保监会网站一早发布消息称,已于5月15日批复了阳光财险车险条款和费率改革的申请。这意味着原定于6月初实施的车险费改提前半月落地,而阳光财险也成为首家实施费改新政的保险公司。

  据媒体报道,5月20日上午,阳光财险广西柳州中心公司开出商业车险改革第一保。投保的私家车斯柯达昊锐的商业车险保费由去年的2611元降至今年的2383元,保费下降约8.7%。保费降低是因为该客户近两年无出险记录。阳光财险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初期,公司采用行业示范条款,未来将积极探索商业车险创新条款。

  太保集团相关负责人20日亦对媒体表示,公司已按监管要求递交报批材料,正在等待批复。5月18日,太平洋产险山东分公司商业车险新产品上线工作通过山东保监局现场验收,为全国六大试点地区首家通过验收的保险机构。截止20日,重庆、陕西、黑龙江、广西四家分公司业已完成验收。

  新条款保费的计算规则为: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和无赔款优待系数费率调整方案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拟订的费率基准(费率基准编号为F2015102)执行,附加费用率预定为35%。阳光财险拟订的自主核保系数费率调整方案和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均可在[0.85-1.15]范围内使用。

  今年2月3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保监会的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方案,保监会确定了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和青岛6个地区作为商业车险改革的试点地区。

  从4月1日起,理论上保险公司可以向监管部门报送新的条款和费率,6月1日起准备在6个试点地区正式进行新旧条款的切换。

  慧择提示:根据以上内容可知,保监会在近日批复了阳光财险车险条款和费率改革的申请,阳光财险成为首家实施费改新政的保险公司,这意味着商业车险费改提前落地。另外,太平洋产险山东分公司的新产品已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