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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平安产险签下首单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单

更新时间:2017-08-27 11:59

  【摘要】为进一步降低诉讼门槛,为财产保全提供保险保障,近日,萧山平安产险签下首单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单。那么该产品可为消费者带来哪些保障呢?

  5月12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公司签下萧山区第一单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单,保额达2900万元。

  不愿透露姓名的客户表示:“过去申请执行财产保全,当事人必须向法院缴纳保证金。而且‘官司’未了之前,这笔资金留在法院一直不能使用。现在投保诉讼财产保全险后,只需支付相应规模保额千分点的费用就行,诉讼成本大大降低了。”

  所谓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对被告财产作出的冻结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能得到顺利执行。为防止当事人滥用保全措施或因保全错误造成被告损失,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原告)也必须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这些担保品种及方式包括保证金、不动产、银行保函、信用担保等。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条款对诉讼财产保全作出了等额财产担保要求,这个规定给当事申请人(原告)造成了沉重经济负担,使民事诉讼成本太高,很多债权人因无力提供担保而不能申请保全,给债务人留下转移、隐匿财产机会,造成案件执行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推出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得到了人民法院的认可。诉讼当事人申请投保该险种后,保险公司一般会在半天或一天内即完成审核,最快速度向法院出具保险保函手续,最大程度保障客户的利益。这种成本低廉、操作简便的担保方式,为诉讼财产保全提供了新的担保手段。一旦发生保全错误,保险公司将依照合同约定,根据法院判决的结果,无条件向当事人提供足额的损失赔偿。

  慧择提示:近日,萧山平安产险推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该产品破解赢了官司得不到赔偿的“执行难”问题,让原告在申请诉讼保全时不用再提供同等价值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