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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海运货物保险的做法

更新时间:2010-02-08 10:41
        按FOB、CFR和CPT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均由买方办理保险。为了简化投保手续和防止出现漏保或来不及办理投保等情况,我国进口货物一般采取预约保险的做法,即与保险公司共同议定平均运费率和平均保险费率,由此得出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

保险金额= FOB(或FCA)价×(1+平均运费率+平均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 CFR (或CPT)价×(1+平均保险费率)

这里的保险金额均未加成,如投保人要求加成,保险公司也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