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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连续第11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5-06-17 11:12
  【摘要】江西省向来十分重视企业退休人员的老年生活保障问题,并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根据调查获悉,近期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一连调”。

  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标准按照略高于全省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5月12日,省人社厅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各地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在5月底前发放到位,最迟不超过6月15日。这是我省连续第11年较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为全省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此外,我省规定按年龄缴费参保的退休人员,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70周岁的人员全额参加高龄倾斜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以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每人每月再适当加发生活补贴并随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

  慧择提示:今年起,江西省再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高于去年的10%,并将于本月底前发放到位。此次调整是江西省连续第11年上调养老金,对广大职工来说是较大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