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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巡查制度》出台

更新时间:2017-08-26 17:55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近日,黑龙江保监局出台了《黑龙江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巡查制度》(以下简称“巡查制度”)。那么该巡查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针对保险专业中介市场存在的点多面广、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覆盖面窄的问题,黑龙江保监局开展辖区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巡查工作。同时,为增强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黑龙江保监局出台了巡查制度,通过巡查掌握保险专业中介市场基本情况,纠正机构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促进机构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取得较好效果。

  黑龙江保监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巡查计划,优先考虑许可证即将届满或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机构,每年巡查机构数量不低于辖内所有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省级分支机构的35%。巡查工作与社团组织联系人制度相结合,对涉及的各地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巡查,扩大巡查范围。

  同时,从内控制度、账簿台账、重大事项变更、从业人员管理、手续费发放、招聘行为、销售行为、执行缴费情况等方面进行巡查,确定17项巡查内容,覆盖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管理各个方面,重点关注各机构日常容易犯错的问题。巡查中,针对发现的能够立即改正问题,现场指导公司进行改正;对无法立即改正问题,要求公司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重点、难点问题,将其作为重点调研题目,开展深入调查研究,为日后相关政策的修订提供参考。

  截至目前,黑龙江保监局完成了2015年第一阶段17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的巡查工作,发现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无执业证书、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等问题70项。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公司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同时,将巡查结果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及评价工作相结合,作为机构内控评分的重要依据。

  黑龙江保监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媒体人,目前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监管主要依靠非现场监管数据和一般性现场检查,由于非现场监管数据具有一定局限性,现场检查覆盖面不足,无法全面准确掌握保险中介市场动态。通过巡查工作,增强了监管的灵活性,扩大了监管的覆盖范围,改变了传统的“重事前审批,轻事中监管”的做法,推动保险中介市场监管从事前监管向事中监管转变。

  据了解,黑龙江保监局在巡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注重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传达监管政策法规、保险监管的工作重点及政策趋势,使中介机构更直接、更全面地领会和把握保险监管方针政策。强化了监管部门与各中介机构间的信息互通,避免各中介机构因不熟悉政策法规出现违规的问题。各中介机构配合意愿强,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握真实情况。同时,通过开展巡查工作,对辖内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状况进行更深入的了解,有利于监管部门制定更符合实际的监管措施,促进了监管思路的及时调整,并及时采取有效监管措施。

  慧择提示:近日,黑龙江保监局发文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巡查制度确定了17项巡查内容,并对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可进一步推动黑龙江省保险中介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