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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区三举措推进行政司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更新时间:2017-08-27 11:55

  【摘要】为进一步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丹徒区主要采取三项举措推进行政司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那么具体是哪三项举措呢?

  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保障劳动者及时足额领取工资,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政府形象。近年来,随着丹徒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招工与用工数量的增加,企业领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克扣工资等欠薪行为时有发生,给职工权益维护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小挑战。在这种形势下,江苏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作为、主动联系、加强协作,联合实施了《丹徒区预防企业领域欠薪管理办法》、《丹徒区关于处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办案工作办法》,建立三大机制,为全面推进落实监管责任,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提供了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支撑。

  建立联动办案工作衔接机制。《联动办案办法》明确,由丹徒区人社局通过各种检查方式监督用人单位劳动报酬支付情况,依法受理拖欠劳动报酬的举报投诉。在全面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涉嫌案件,经与公安机关充分协商后,及时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经人社局行政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以及涉案的有关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将案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备案。

  建立联动办案工作协调机制。机制要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举报投诉涉嫌案件后,会在“第一时间内”调查取证,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到期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启动司法移送程序。劳动人事仲裁部门受理恶意欠薪、逃匿案件后,会依据《联动办案办法》规定,及时向人民法院发出“财产保全建议函”,提请人民法院对事发单位财产进行保全,待仲裁裁决书生效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确保职工劳动报酬得到优先支付。

  建立行政司法联席会议机制。为有利于联合打击恶意欠薪工作的开展,切实将各部门联合打击力度发挥到最大化。人社部门在针对涉案人员众多、涉嫌跨区域犯罪、社会影响较大或涉嫌犯罪行为人故意销毁会计账簿、转移财产、逃匿、暴力抗拒执法等紧急情形下,或者涉事单位财产被多家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时,人社部门会结合实际情况,请区委政法委、法制办等部门牵头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情,提供信息、商请对策,确保恶意欠薪案件的行政查处与追究刑事司法责任同时发力、联合打击,真正让黑心老板得到应有的惩处,弘扬社会正义。

  今年以来,丹徒区共受理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以上未按时支付工资案27起,涉及2360人,涉及金额1484万元,已办结案件21件,涉及2146人,涉及金额1059万元,移送司法立案6件,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430万元,涉及367名劳动者,抓获逃匿涉嫌犯罪嫌疑人4人,追回劳动报酬205万元,法院审判判决1起。

  慧择提示:近日,丹徒区主要采取三项举措推进行政司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即建立联动办案工作衔接机制、建立联动办案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行政司法联席会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