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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工伤保险与施工许可挂钩

更新时间:2015-05-08 13:15
  【摘要】近两年来,各地政府越来越正式建筑业工人的权益保障问题,并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以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据悉,近日安徽省出台建筑业工伤保险新政策。

  建筑项目优先参保
  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各地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全部要参加工伤保险,其参保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合同期满之日止;在建项目的参保期限自参保次日起至项目合同期满之日止。

  明确缴费比例和费用来源
  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项目工程合同造价的2‰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参保的在建项目办理参保手续时,以项目剩余造价为基数核定缴费额。工伤保险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

  参保与施工许可挂钩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未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在建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简化办事程序强化待遇保障
  新政规定,各地针对建筑项目和农民工用工特点,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等方面,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完善待遇支付政策,依法有效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

  慧择提示:根据新政策可知,各地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全部要参加工伤保险,还要明确缴费比例和费用来源。另外,建筑业参保与施工许可挂钩。这一系列举措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建筑业工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