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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费率又下调了

更新时间:2017-08-25 09:21

  【摘要】近段时间,各地的失业保险费都做了相应的调整,据了解,全省失业保险费率又有了新调整,将会下调一个百分点。

  昨日,笔者从省有关部门了解到,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有新调整,由现行的3%降至2%。此项举措有利于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就业稳定,但参保人员的个人福利待遇不会因此降低。

  惠及407万参保人员
  失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资金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
  按照此次的调整标准,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降至1.5%,个人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降至0.5%。
  那么,费率下调一个百分点,对参保对象来说意味着什么?以月薪3000元的职工为例,费率下调1%,每月该职工的单位和该职工本人,共少缴费30元,全年下来就是360元。如果企业有100人,将直接为企业减负3.6万元。据悉,此次费率下调将惠及我省407.6万失业保险参保人。

  个人待遇不会降低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是否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这恐怕是参保人员最关心的。对此,有专家表示,我国城镇职工法定社会保险为5项,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前3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后两项只由企业缴费。在上述社会保险费中,只有失业保险与个人福利待遇挂钩较少,并只针对极少数失业人群,这部分降低缴费的比例政府可以通过其他救助形式补充,因此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反而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也就是说,失业后拿到的钱不会较之前有所减少。

  主动辞职领不成失业金
  新政出台后,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张先生有了疑问:“我每个月都在缴失业保险金,什么条件下才可以领取失业金?”
  据了解,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第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第三,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主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最短的可领取3个月,最长可领取24个月。
  不过,失业保险金是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如果属于主动辞职,就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同时,人社部门提醒大家,一旦被动失业,比如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要尽快去社区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及时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否则将错过申领机会。

  慧择提示: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一个百分点,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反而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总体来说是一项有利于企业和个人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