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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上调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更新时间:2017-08-27 05:38
  【摘要】柳州市近年来不断调整医保政策,让广大参保人享受更加充足的医疗保障,减轻他们的看病负担。据调查得知,2015年度柳州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提高20元/人。

  从2015年度起,柳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提高20元/人,但截至目前仍有一部分学生未进行补缴费。柳州市社保局提醒,4月30日前仍未办理补缴费的,将不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近日,有媒体关于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廖汝君同学突患重病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特别是廖病情不断恶化,住院治疗的花费也越来越大。柳州市社保局及时与廖所在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到其为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并已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了2015年度个人缴费部分的20元/人。因此,廖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办理报销手续,最高报销额度达14万元以上,另外还可享受无最高支付限额的大病保险待遇。

  社保局相关人员介绍,柳州市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提高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15年度起,将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提高20元/人,即成年居民缴费标准为140元/年,未成年居民及学生缴费标准为45元/年。由于柳州市的参保学生相当部分是按学制预缴的保费,全市有16万多学生需要进行补缴费工作。但直到现在,仍有一部分学生未按要求补缴费。

  足额补缴费后,参保学生可享受门诊待遇、住院待遇及大病统筹待遇。其中,学生因病住院(包括意外伤害住院),每次住院起付标准100元,居民统筹基金对居民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费用,根据医院的等级按75%至90%支付;统筹最高支付额度可达14万元。另外,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寒暑假期间,学生回生源地及实习期间在实习地,突发急病或遭受意外伤害时,就近在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全额垫支,经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照相关政策办理报销手续;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合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必须向柳州市社保局相关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到异地进行治疗,费用按上述规定报销。

  慧择提示:综上得知,自今年起,柳州市将城镇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提高20元,与此同时,相关待遇也随之上调。需要注意的是,4月30日前未办理补缴费的,不能享受今年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