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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调整失业保险费率

更新时间:2015-04-27 15:14

  【摘要】为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失业保险制度,近日,河南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那么该通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

  两部门在通知中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统一的失业保险费率新标准,做好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今年年底要全面实现基金统收统支的省辖市级统筹,完善省级调剂办法,推动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加大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及稳岗补贴政策落实力度。

  慧择提示:近日,河南省政府发文调整失业保险费率。从2015年3月1日起,河南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人个按照本人工资的0.5%共同缴费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