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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保险尚需完善 买保险看清“免责陷阱”

更新时间:2009-12-17 16:15

  户外保险尚需完善   买保险看清“免责陷阱”

  春节马上就要到来,许多市民又开始盘算起自己的旅游计划了,看着旅行社琳琅满目的线路介绍,琢磨着是在国内玩呀还是到外国转转呢?

  您在打点行装之前,今报提醒一句,不要忘了最最重要的两件事,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所以,购买户外保险成为出行前的准备功课之一,当然要看清保险公司设定的重重“免责陷阱”。虽然各家保险公司的出行险种的保障功能在今年得到了细化,但由于精明的保险公司设置了许多免责条款,因此投保人一不小心就容易被拒绝赔偿,因此投保前一定注意看清“免责陷阱”。

  不能玩得太疯 特殊项目“不中”

  沈阳各家保险公司都把一些特殊项目列入了免责条款之中,像潜水、跳伞、滑雪、滑翔、狩猎、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等刺激性活动都在其中,如果出危险,普通投保者很难获得赔偿或仅能得到30%的赔偿金,而在其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给予特别提醒。

  但这类运动并非绝对投保无门,近期一些精明的保险公司就推出了这样的“风险业务”,但却要在标准保费的基础上加收2—3倍费用,并附加条款加以注明。

  但依然要有条件限制,例如潜水运动不能超过10米,攀岩要在市区内有专业人员保护的室内场馆进行等等。但像一些攀岩爱好者外出登山,保险公司就不管了。

  财产不包钞票 “傻根”仍需防贼

  虽然部分保险公司推出的“行李险”使出行者感到了一丝安全感,但却有数十种物品列在免责之内,如现金、首饰、信用卡、身份证、票据、文件、瓷器、手机等等,这些全都是容易被贼盯上的值钱物品或易损坏物品,而保险人如果遭遇盗窃、抢劫导致行李丢失,如在24小时之内不报案而导致无法追回,保险公司也有权拒绝赔偿,因此像电影中“傻根”即使购买了保险也要万分小心,除非世界真的实现了“天下无贼”,否则只能落个“财险两空”的结果。

  别去危险国家 保险不能“反恐”

  虽然大多数人都知道地震、飓风、海啸等“天灾”属于不可抗力行为,保险公司一般不予赔偿,但并不清楚什么样的“人祸”能获得赔偿。沈阳各家保险公司虽然推出了多种出国意外救助险,但均把恐怖袭击排除在外,而像伊拉克等国家为目的地的投保者更是被保险公司拒之门外。

  但是,由于东南亚海啸的发生,极个别看到商机的保险公司也开始有所松动,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投保,一些短期旅游险并没有把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列入不可赔偿情况中,所以这些合同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出险赶紧报案 否则“过期作废”

  按照保险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收益人要在出险后的5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的责任和额外调查费用将被转嫁到赔偿金内,甚至会因时间过久导致拒赔的情况。但是旅行中往往有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不便等情况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延迟通知保险人后,保险人必须按照正常情况赔偿。

  除此之外,有些意外险条款中并不报销因急病发作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市民在旅游中因急病发作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将不获任何赔偿。

  小病小灾不管 保险只赔“大款”

  在几家保险公司提供的短期旅游意外险中,医疗费用赔偿一块大都有免赔额。该额度一般在100元左右,低于这个额度保险公司并不赔偿。

  而即使旅游途中意外造成的医疗费用超过了100元,也不能获得全额赔偿,一般医疗费用在免赔额外赔偿幅度为80%。即如果被保险人医疗费用为200元的话,他所得的赔偿为(200-100)×8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