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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人寿:数据不真实遭吃罚单

更新时间:2017-08-25 16:21
  【摘要】很多公司会因为公司经营亏损的事去造假,而最近长城人寿也犯了这样的错误。据悉,长城人寿在连年的亏损之后,就开始上报不真实数据,结果导致被罚款。

  连年亏损陷入尴尬困境之后,长城人寿开始借助报表账目“扭转局面”。因房地产项目核算、万能险费用错列等多项数据不真实,保监会对该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合计罚款12万元。事实上,长城人寿已经不是第一次领罚单了,该公司在2012年曾因将招待费虚列为杂费被河北保监局罚款12万元。

  保监会在此次的处罚中指出,长城人寿2012年12月一单会计凭证将自用的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评估增值37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科目;2013年12月再次新增评估增值3261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2014年3月再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评估增值309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科目。通过三次做账游戏,长城人寿账目收入增加了超过1亿元。

  保监会通报称,经查,长城人寿一广场三层建筑面积共计3922平方米,至检查日时,除了623平方米实际对外出租外,剩余部分均作为长城人寿办公职场使用。而财务报表中资产余额的累计影响净额达到了1.35亿元。

  一位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士解释,如果属于固定资产,将会在财报中进行折旧,无形中会让资产缩水;而如果将自用房产计入投资性房产,将会计入投资收益,一减一增将会差异很大,通过这种账目游戏减少经营损失或增加盈利。

  除此之外,长城人寿还有其他财务数据被查实虚假。例如,长城人寿未按要求将万能险产品进行分拆处理,将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手续费支出”核算的手续费全部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核算,其中2013年和2014年分别涉及金额381.44万元和1238.98万元;将所持有的部分物业进行出租,公司未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进行分配,未在免租期内确认收入,导致2013年度和2014年一季度相关租金收入确认错误;2013年度和2014年一季度末持有的两只债券附有投资人回售权, 公司将两只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影响了2013年和2014年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中资产余额的真实性。为此,保监会对长城人寿和两位直接负责财务的高管分别开出10万元及各1万元的罚单。

  对于上述长城人寿的种种手法,笔者致电长城人寿相关人士,该人士以无权发表看法而回绝了采访。一险企财务负责人解释,在财务上做手脚不外乎有几方面的考虑,如避免多缴税、将负债变资产粉饰报表、多计提后续释放等。

  据了解,长城人寿成立于2005年,但连年亏损一直困扰着股东和管理层。事实上,长城人寿曾因发展缓慢、长期没有盈利已有股东退出,公司高管也多次换血。长城人寿公布资料显示,2010年曾商讨股东变更议案,2011年再推股东变更议案并通过了增资扩股计划,2012年和2013年延续推增资扩股计划,去年8月长城人寿第三大股东北京庆云洲际彻底退出,将持有的1.94亿股分别转让给华融综合投资公司和北京金昊房地产公司,华融成为长城人寿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9.64%。

  “寿险业属于长线投资,盈利周期较长,一方面需要股东具有强大的资金实力 ,另一方面也需要公司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一位保险专家指出,股东增资是公司不断扩大规模的有利保证,一旦增资跟不上,公司很可能会陷入恶性循环。

  慧择提示:不管是什么企业,像长城人寿这样错报数据的事都不应该做,市场运行需要能够真实的反映状况,如果所有公司都像长城人寿这样做,那市场就会一片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