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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设立第三方支付公司获批复

更新时间:2017-08-27 08:45
  【摘要】随着保险公司的不断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始扩展规模,据了解,中国人寿发起设立北京宝付通有限公司的申请已经获得保监会的批复。

  4月20日,保监会批复同意中国人寿发起设立北京宝付通有限公司。

  根据批复,中国人寿将出资2亿元人民币发起设立宝付通。批复称,中国人寿应依据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履行设立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法定程序。

  以下为全文:

  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北京宝付通有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340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人保寿险设立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请示》(人保寿险发〔2015〕122号)收悉。依据《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保监发〔2010〕79号)和《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4〕78号)的监管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发起设立北京宝付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宝付通),出资额占比100%。

  二、你公司在投资设立宝付通及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非保险子公司的有关监管规定。

  三、你公司应督促宝付通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并完善与宝付通的风险隔离机制、关联交易规则等各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切实防范风险传递。

  四、你公司应按照监管规定,定期向我会报告非保险子公司情况和投资管理情况,遇有重大或突发事件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五、你公司应依据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履行设立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法定程序,并及时将进展情况报告我会。

  中国保监会

  2015年4月15日

  慧择提示:中国人寿发起设立北京宝付通有限公司的申请已经获得保监会的批复,这对中国人寿而言,又将是一次新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