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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工作获成效

更新时间:2017-08-24 21:55
  【摘要】自今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保问题就备受各方的关注。据悉,近日上林县社保局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下面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具体情况。

  为加快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马上就办”精神和开展“四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县社保局积极主动和各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宣传力度,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维护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截至3月25日,全县已经完成6518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4589人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县财政分别划拨生育保险费80.9万元、工伤保险费76万元到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基金专户。

  从2015年1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发生的医疗费,以及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医疗费用。

  按照生育医疗费定额的50%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的认定办法、待遇和标准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实现统一,事业单位职工均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慧择提示:上林县社保局近期以来通过多项举措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为广大职工带来良好的生活保障,进而推进社会保险的扩面工作,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