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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四举措助推城乡居保稽核认证工作顺利开展

更新时间:2017-08-26 17:49

  【摘要】为了防止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近日,麦积区主要采取四项举措助推城乡居保稽核认证工作顺利开展。那么麦积区主要采取了哪四项举措呢?

  近日,麦积区为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基金流失,促进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麦积区人社局不断完善措施,切实增强服务,创新思路,多举措助推城乡居保稽核认证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广泛宣传。年初,麦积区人社局向各乡镇(街道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办)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公布资格认证时间、地点、操作流程、联系(或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办理认证、咨询等相关业务,并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争取参保人的理解和支持,更好地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二是专题培训。通过召开资格认证专题会议,集中培训,文件汇编等多种形式,对各乡镇(街道办)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反复强调和解释相关政策、精神,让每名乡镇(街道办)经办人员全面领会和把握资格认证的要点和意义,使其成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讲解员、宣传员。

  三是细化程序。本次认证采取集中认证和采集电子照片的方式,认证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待遇领取证》,在采集照片时须持当月报刊、杂志,认证地点由村委会、社区具体通知。对因重病、残疾、瘫痪及高龄等原因不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认证的,凭医院证明、残疾证或村委会、社区证明,由其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上门办理认证手续;由于其他原因外出的,送达《资格身份认证通知单》,督促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身份认证;长期在外居住的,可通过视频进行身份认证。

  四是严肃处理。对伪造有关证件或者其他手段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根据《天水市麦积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依法追回多领、冒领的养老保险待遇,并处于2-5倍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本次认证的对象是2015年2月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册人员。资格认证时间从3月开始至6月20日结束。敬请广大城乡居民相互转告,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领取资格认证。

  慧择提示:近日,麦积区主要采取四项举措助推城乡居保稽核认证工作顺利开展,即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召开资格认证专题会议、细化城乡居保稽核认证程序、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