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现代社会中,没有人不希望自己是一个大富翁,但就是无法实现,而现在通过保险可以满足您的需求。据了解,2010年,阳光保险推出了大富翁两全保险(分红型)。那么大富翁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产品名称:大富翁两全保险(分红型)
发行公司: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类别:分红保险
适合年龄:0(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
缴费方式:见具体条款
产品特色:双收益——年年收益祝寿收益
每年领取基本保险金额20%的生存保险金,幸福生活年年享;六十周岁领取基本保险金额200%的祝寿保险金,晚年生活乐无忧。
投资策略
生存保险金和祝寿保险金可选择保留在阳光,每年享受复利生息,财富稳健增值;八十周岁合同满期返还保险费,本金保本安心。
双恒久——领取恒久分红恒久高额领取直至八十周岁,选择越早,获利越久;岁岁保单分红,共享阳光经营成果。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1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保险公司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20%的生存保险金。
祝寿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200%的祝寿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给付等值于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无息退还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累计已交保险费”,指已经过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乘以年交保险费。“年交保险费”指按当时基本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其中选择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红利分配方式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保险费按照购买交清增额时的红利计算。
生存金累积生息若生存保险金及祝寿保险金于应领日后未领取而留存在公司,则按公司每年确定的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申请领取或合同终止时给付。
慧择提示:大富翁两全保险(分红型)面向出生满30天-55周岁的人群,提供3、5、10年三种交费方式,主打保险理财。客户短线投入,即可获得长线回报,并且能充分满足本金安全、稳健增值的理财需求,轻轻松松实现财务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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