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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与“银龄安康工程”

更新时间:2017-08-27 07:44
  【摘要】保险公司要想发展,不仅要有好的产品,还要有优质的服务以及良好的形象。据了解,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与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同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铸建新疆“银龄安康工程”。

  3月24日,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与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视频会议。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成晓军和自治区老龄委副主任、老龄办常务副主任任继民分别在会上作了发言。双方表示,将联合启动“儿女孝心、企业善心、社会爱心”保险服务活动,共同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铸建新疆“银龄安康工程”。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民政厅、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共同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秉持公司“撒播爱心、造福社会”的价值理念,本着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申请承接了新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在全疆各地州(市)范围内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简称“银龄安康工程”。

  “银龄安康工程”的服务对象为全疆年龄在60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身体健康的老人。每年人均保费每份为30元,保险期间一年,每份保险承担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保险金额为1万元,驾驶或搭乘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保险金额为2万元,意外伤害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额为5000元,意外伤害住院还可每日补贴20元。伤残保险金的给付依据《国寿e家吉祥送福综合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约定的评定标准对应伤残比例计算给付。每人最多可投保2份。有投保意愿的老年人或其投保人,可通过单位、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所在地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在各地州(市)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团体投保手续。

  慧择提示: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与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铸建新疆“银龄安康工程”既能够加强老年人的保障工作,同时还能提高公司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