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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下发

更新时间:2017-08-26 04:49

  【摘要】为进一步做好江西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近日,江西省下发《江西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那么该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近日,江西省下发《江西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要求2015年1月1日后开工的建筑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江西省要求,建筑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暂按照工程总造价的0.1%缴纳工伤保险费

  各设区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建筑业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率、上年度工伤保险费的收支情况,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费率浮动意见,经各设区市人社部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后实施。

  建筑业是江西省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014年,全省建筑业完成产值4000多亿元,提供农民工就业岗位200余万个。2014年,江西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61.2万人,其中农民工136万人。

  慧择提示:近日,江西省下发《江西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规定,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所有建筑业企业,均应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