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函也有风险的
更新时间:2017-08-27 07:20
【摘要】目前有很多中小企业都办理转贷业务,他们也会给出承诺函,但是有银行业人员表示,即使有承诺函也是有风险的。
“我们的转贷基金与杭州某银行总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其下属支行均为合作单位,产品风险极低。”周颖向笔者表示。
在浙江联合中小企业控股集团总部,工作人员向笔者出示了与该银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PDF版。
周颖介绍,续贷的客户由银行推荐,而且,浙江联合中小企业控股集团只有在拿到银行出具的续贷承诺函后,才会给中小企业办理转贷。在这一过程中,银行做了第一道把关,只有符合银行续贷资质的才会给承诺函,公司再做第二道风险评估。
他还说,为防企业挪用资金,转贷和放贷资金都不直接经贷款企业之手。“客户还款账户、银行放贷账户以及基金募集账户分别是三个不同的专属账户。”
和银行合作,是不是就没有风险了?
对此,某商业银行分行副行长对笔者表示,“在银监局的规定中,银行是不可以直接做转贷业务的,所以会选择和第三方平台合作。对第三方来说,与银行合作,对外可增加公信力。对银行来说,与第三方合作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降低不良贷款率,低风险地收回贷款。”
在她看来,一纸承诺函并不能降低风险。“银行承诺放贷,又会多长时间贷给你?战略合作协议中,银行是不会给出放贷期限承诺的。现实中,拖上一年半载再放贷的情况大量存在,这对企业来说,转贷利息的成本压力就会很大。”
而且,“给了承诺函不放贷的情况大量存在”。她坦言,“最初,银行是想贷的,但如果银行的放贷资金紧张,随时可能收回贷款。目前,整个金融环境并不乐观,银行贷款紧张。银行是否有钱放贷,取决于吸存能力,但现在,银行的吸存难度增大,存款比例在下降。”
慧择提示:就像上文所说的,给了承诺函不放贷的情况也大量存在,所以风险还是有的,想要办理转贷业务的人员还是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