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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90元

更新时间:2017-08-26 23:00

  【摘要】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近日,上海市调整城乡居民低保标准。那么上海市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具体调整至多少呢?

  申城低保标准从4月1日起再提高,城乡居民调整为每人每月790元。这也是历年来上海低保标准增加金额最高的一次,并且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媒体人31日从上海市民政局获悉,从4月1日起调整的社会救助标准还涉及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的收入豁免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标准。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将从2015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90元。其中,城镇低保标准提高11.27%,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7.42%。

  今年低保标准增加的金额是历年来最高的一次(调整前上海城镇居民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710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620元),并且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这次调整低保标准是上海市第19次调整城镇低保标准和第15次调整农村低保标准。

  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从每人每月7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35元。在经济状况认定时,对低保家庭中从业人员的收入,按照该标准予以豁免,进一步鼓励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通过劳动实现自我解困。

  上海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日常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7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30元,与城市“三无”人员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实现统一。

  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申请专项救助的收入标准统一调整为: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580元。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4月1日调整后,专项救助政策的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

  同时,对重残无业人员、城市“三无”人员等部分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一并调整提高。

  慧择提示:目前,上海市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90元,其中城镇低保标准提高11.27%。另外,上海市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收入豁免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