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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第六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6 19:44
  【摘要】失业人员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问题受到政府的重视。据调查得知,为了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秦皇岛再次提高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

  从3月起,秦皇岛市再次调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先的月人均750元调整到月人均824元,平均每人每月提高74元。这是自2008年以来我市第六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失业保险金提高后,我市的失业保险金计算发放的基数为1480元,是我省最高标准。同时,以失业保险金为基数的取暖补贴、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待遇,也将相应调整。

  根据最新标准,城市区的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860元增至930元,最低标准由730元增至800元;昌黎县、抚宁县、卢龙县的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820元增至900元,最低标准由700元增至770元;青龙满族自治县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750元增至830元,最低标准由640元增至增至710元。

  慧择提示:秦皇岛自今年三月起再次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4元。这一举措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