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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五举措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更新时间:2015-05-12 09:07

  【摘要】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矛盾源头治理,健全劳动关系纠纷调处机制,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近日,石阡县主要采取五项举措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那么具体是哪五项举措呢?

  今年以来,石阡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坚持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主题,采取五项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努力探索调解仲裁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改善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石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导全县18个乡镇及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形成县、乡、企业三级调解网络,使有苗头性、倾向性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做到重大案件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二是及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当事人热情接待,细心审阅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有关注意事项和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并提供仲裁申请书样式,指导当事人按格式要求书写申请书和答辩书,让当事人不跑冤枉路,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简化立案审批程序。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在5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除告知当事人外,还积极与对方当事人联系帮助调解,化解双方矛盾。对涉及女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因工致残人员申请的案件,实行特事特办、快立快审。

  四是创新调解方式。一方面加强与县法院、县总工会等部门的联系,及时研讨、制定劳动人事争议疑难案件解决方案,将大矛盾化小,小矛盾及时化解;另一方面加强同兄弟各县的业务交流,学习他们的先进办案模式及经验,有效化解了劳动人事争议。

  五是注重宣传教育。将劳动者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向基层下沉,向百姓贴近。对经济困难、行动不便,经双方当事人申请,主动派出流动仲裁庭赴双方当事人所在地进行现场开庭,将流动仲裁庭开庭时间提前向社会发出公告,邀请部分企业法人和调解员旁听,力争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据悉,截至2015年3月,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件,已审结20件,其中仲裁处理3件,调解处理17件,结案率达100%,涉及人数46人,涉及金额203.65万元。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石阡县主要采取五项举措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即成立石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简化立案审批程序、创新调解方式、注重宣传教育,并向百姓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