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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母猪办“保险”领“补贴”

更新时间:2017-08-28 01:22

  给城市低收入群体发放生活补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补助,替汽车办理保险,为农民房屋提供保险……如此种种“保险”、“补助”已十分普遍。而在福建,母猪也能有“保险”领“补贴”,却不能不说是一件新鲜事。

  今年八月中旬启动的一项母猪保险试点工作,现正在福建龙岩市新罗区、福州福清市铺开。这两处地方是福建的重要生猪养殖基地,每年出栏生猪一百万头以上。

  据规定,每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统一定为一千元人民币,试点期间保险费率定为百分之六,也就是每头能繁母猪保费为六十元。保费分别由省级财政(六成)、市县财政(二成)、养殖户(二成)负担。

  在新罗区、福清市两地试点后,福建计划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年出栏生猪六十万头以上的南平市延平区、龙岩市上杭县、永定县、武平县、长汀县、泉州市南安县等地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广。而且,还将开展生猪保险。

  同时,福建还按每头能繁母猪五十元人民币的标准,对全省能繁母猪实施一次性补贴,由省市财政负担将补贴款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有关人士表示,建立母猪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旨在确保养猪业稳定发展,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和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