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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打破“刚性兑付” 需建风险评级统一标准

更新时间:2015-05-06 14:01
  【摘要】随着人们理财观念的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信托产品,而信托风险评级对人们选择信托产品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信托产品没有统一、权威的风险评级标准。

  信托公司监管评级 难覆盖产品评级
  去年8月初,2014版《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发至各大信托公司手中。新“指引”将信托公司通过考核打分的方式,细分为六级,并且规定了未来不同的业务范围,以期强化信托业风控意识,解决“大规模小收入”的状态。
  新“指引”的评级元素包括风险管理、资产管理和合规管理三个方面。监管评级将对上述三个要素进行单独评级,最终评级结果以三个要素中最低的为准。此外,单项要素的评级结果根据定量指标和定性因素的得分情况划分为1级至6级,综合评级根据各要素的重要性和级别情况确定为1级至6级,每个级别分别设A、B、C三档。上述三个考核要素单项分数均为100分,以风险管理为例,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信托业务风险管理分别为28分、26分、26分,已占80%的分值。合规管理中仅信托业务合规性一项也高达30分。
  但是业内人士指出,信托公司的评级更多的是针对监管而言的,难以覆盖到具体的信托产品的风险评级上。
  一直以来,信托产品因私募性质,信息披露不透明。但是随着近年来信托业的规模发展壮大,并且,不少信托产品也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渠道进行推介,标准化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亟需要建立。
  目前,从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评定来看,分为5个等级:高风险、中高风险、中等风险、中低风险、低风险。但由于银监会没有规定详细的评级细则,只规定了风险评级要依据的一些因素,各家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都是发行银行自己评定的,且没有对外公开披露其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评定方法,仅部分银行在说明书上披露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释义。

  打破“刚性兑付” 亟需建立风险评级统一标准
  实际上,部分信托公司已经开始通过与外部评级机构合作,建立自己的风险评级体系。通过量化的方法,对每个风险点、交易对手和增信措施等各方面打分,并最终综合出对每个信托项目的评分,这样一来,对风险评估有了一套统一的标准,不再单纯依赖经验。
  中信建投自2013年开始聘请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对所有的主动管理类信托项目进行信用评级。并将评级机构的评级报告作为项目申报会议审批的必备材料之一。
  此外,一些第三方理财机构也建立了自己的评级体系,借以筛选优秀的信托项目,推荐给投资者。
  但无论是信托公司,还是第三方理财机构,评级体系都不对外公开,而且各自的评级标准也不太一致。据业内人士透露,一般来说,第三方理财机构在筛选推荐产品的时候,看中还款来源的确定性和保障程度。
  目前,建立信托产品风险评级还存在一定难度。格上理财研究员王燕娱表示,信托产品与基金不一样,很多东西没有办法定量,不是仅依靠简单几个指标的评定就能确定级别的。比如企业所在的行业的政策、发展趋势,有没有“黑天鹅”事件等。
  不过,应该提出的是,有一定的量化风险指标参数,让投资者清楚了解风险,这是对投资者负责,也是打破“刚性兑付”的必要途径。而对信托公司来说,能为业务发展提供清晰和可操作的指引。在监管方面,则能增加有效覆盖空间。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信托公司监管评级难覆盖产品评级,信托产品统一风险评级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此外,信托正在积极打破“刚性兑付”,亟需建立风险评级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