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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城路街道三举措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更新时间:2015-05-05 13:15

  【摘要】为了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近日,泉城路街道主要采取三项举措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那么具体是哪三项举措呢?

  济南市泉城路街道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完善监察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从“一二三”出发提升劳动监察、仲裁工作水平,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工作,凝心聚力,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整合资源,搭建“一个平台”。2009年8月,泉城路街道率先在历下区建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泉城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2015年3月,中心积极与辖区驻地企业进行联席,整合资源,更新了调解中心的企业、人员构成,将劳动监察工作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紧密结合,立足预防和调解,搭建劳动监察、调解联动工作平台,这个联动工作平台使我中心与企业的联系互动愈加密切,避免了对企业的重复性宣传监管。

  加强学习,提升“两种素质”。结合劳动监察、仲裁工作法律法规及日常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专职劳动监察员编写了《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保障“两网化”建设、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讲义》,近日在芙蓉街社区组织召开的人社政策业务专题学习培训中作为基础性参考资料深入学习,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监察协管员的业务素质;同时从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职业道德的“示范员”、耐心细致的“服务员”、维权护法的“调解员”、用工管理的“监督员”入手,提升监察员、监察协管员的队伍素质。

  细处着手,做到“三个变化”。规范劳动监察工作职能,变“突击应对”为“常年监控”,变“被动检查”为“主动服务”,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将劳动监察工作延伸到辖区所有用人单位,开展常规巡视,更新用工信息,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发挥信息网络系统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效能和质量。截止到3月中旬,我中心新一轮巡视工作已准确采集、更新辖区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信息160家。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泉城路街道主要采取三项举措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即整合资源,搭建泉城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队伍素质、规范劳动监察工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