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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险金融产品购买需“三思而行”

更新时间:2017-08-27 09:58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行业销售领域逐渐扩宽,而销售误导、销售行为不规范等现象多发,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销售更是频频暴露问题。为此,消费者买非保险金融产品须“三思”。

  近年来,个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向客户直接推介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如基金、信托、P2P网络借贷、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产品),或者以介绍客户等方式间接从事相关销售活动,暴露出销售行为不规范、金融风险交叉传递等问题,有的甚至已经构成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对此,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对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提出明确要求。在此,北京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经保险销售人员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时需“三思而行”:

  一思非保险金融产品是否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消费者经保险销售人员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时,可向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或者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了解情况,切莫购买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

  二思销售机构、销售人员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或授权。一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对非保险金融产品有销售资质要求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在销售前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另一方面,《通知》规定,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需要获得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书面明确授权。消费者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前,请关注保险机构的资质和销售人员的权限。

  三思所购产品的合同条款,拒绝随意搭售。《通知》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应当向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不能违背客户意愿搭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也不能向客户销售超出其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非保险金融产品。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产品的合同条款,了解产品收益、风险以及产品的实际发行机构等情况,切莫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

  慧择提示:在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时,消费者需要了解非保险金融产品是否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此外,销售人员的资质也需要了解清楚,并仔细阅读产品条款,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