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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更新时间:2017-08-27 03:38
  【摘要】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市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也为了保障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基本生活,近期,北京市相关部门调整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这一举措将有利于北京市社保体系的完善。

  北京市2015年工伤保险调整标准是: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调整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调整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增幅9.1%。此二项调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3月底前将发放到位。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2088元,待2014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进行调整。

  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2万人。三项待遇调整后,社保基金全年预计增加支出0.28亿元左右。

  慧择提示:北京市在2015年重新调整了工伤保险的待遇标准进一步体现了政府部门对民生工程的关注,新的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实行将给广大北京市企业职工带去了福音,同时也有利于整个北京市社保体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