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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解除两家保险公司监管措施

更新时间:2015-05-03 12:23
  【摘要】当前,我国保险行业发展实力显著提升,而随之而来的偿付能力不足等问题也逐渐暴露,引起保监会的重视。在一系列监管与引导下,保监会近日解除两家保险公司监管措施。

  3月17日,保监会网站发布两则通知,因国华人寿和陆家嘴国泰人寿偿付能力达到充足II类,解除对上述两家公司的监管措施,恢复其增设分支机构权限。

  2013年11月8日,保监会官网连发8份监管函针对8家保险公司,其中信泰人寿、合众人寿、国华人寿、国泰人寿等四家寿险企业全部被列为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而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保监会官网显示,截至2014年3季度末,国华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264%;截至2014年4季度末,陆家嘴国泰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362.71%。两家保险公司均属于偿付能力充足II类,满足监管最低要求,因此保监会解除此前暂停两家公司增设分支机构的监管措施。

  保监会还表示,国华人寿和陆家嘴国泰人寿应加强偿付能力预测分析,健全资本补充机制,做好资本规划,确保偿付能力持续充足。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保监会解除国华人寿、陆家嘴国泰人寿两家保险公司监管措施。目前,这两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到充足II类,未来资本规划将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