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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农合大病保险取得初步成效

更新时间:2015-04-30 08:51

  【摘要】今年起,上海正式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为当地参保人带来了更加充足的保障,也促进了当地的各项发展。下面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相关信息。

  居保:保障四类大病,报销上不封顶
  据介绍,目前已经实施的上海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包括四类疾病,具体为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同时,自2015年9月1日起,本市大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参保居民罹患上述大病后,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结算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个人自负的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由保险公司按照报销50%的标准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服务。
  根据上海市人社局2015年的预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预计为260.70万人,这也就意味着,上海有260余万居民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虽然上海开展大病保险项目比较晚,但按病种理赔在全国属于创新,比起按费用赔偿,对于大病保障而言更有针对性。此外,上海居民大病保险没有设置起付线,还上不封顶,这一保障力度相当高。”上海保监局人身险处相关人员在“大病保险在上海”座谈会上表示。

  大病保险实施以来取得初步成效
  据介绍,上海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委托四家商业保险机构办理,分别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参保居民可以在四家公司的204个大病保险服务网点中,自由、任意选择一个网点进行报销理赔申请,但一年内不得再变更服务网点。
  “截至3月4日,我们的56个服务网点累计已赔付206件,赔付金额82.51万元,平均结案日期3.7个工作日,”中国人寿保险上海市分公司业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施敏盈表示,“在各类疾病赔付案件数量中,恶性肿瘤数量占65%,精神疾病占21%,尿毒症占24%;从补偿金额来看,恶性肿瘤占66%,精神疾病占7%,尿毒症占27%。”
  平安养老保险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周连成则介绍,截至3月3日,平安养老上海分公司居民大病保险收单量305件,已结案赔款412643.92元,住院案件平均赔款3415.07元/单。
  另外根据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的数据显示,门诊理赔件数占95%,理赔金额占58%;住院建树占5%,赔付金额占42%。
  “需要特别提醒广大市民的是,在职和已经退休人员通常参加的都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已经含有大病保障,因此不需要单独开展新的大病保险项目。而1月底施行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专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设计的补充高额大病保障,大家一定要区分清楚。”上海保险同业公会副秘书长顾孝乐介绍说。
  若对于居民大病保险有任何疑问,市民可以咨询上海市医疗保险服务热线962218,或者保险公司服务热线,分别是中国人寿95511、平安养老95511、中国人保财险4001234567和太平洋人寿95500。

  慧择提示:通过上文得知,上海新农合大病保险由四家商业保险公司公司进行代理,目前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根据相关规定,上海大病保险主要保障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等四类疾病,报销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