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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建保险机构“红黑名单”制度 保护消费者权益

更新时间:2015-04-29 09:44

  【摘要】目前,保险业存在销售误导、存款变保单、买单容易理赔难等问题,这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的声誉和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山西省将探索建立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红黑名单”制度

  定期公布保险公司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探索建立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红黑名单”制度。山西保监局13日发布消息称,今年山西省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标,以加大查处力度、加强考核评价为手段,着力解决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保险业服务质量提升,提高社会满意度。

  近年来,山西省保险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特别是在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治理车险理赔难和遏制寿险销售误导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依然存在保险产品不能有效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服务行为不够规范和透明、日常服务还不到位等问题。为此,今年山西省将以解决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加大考核评价和信息披露力度,对公司治理销售误导、车险理赔服务质量、保险消费者满意度等指标进行测评,定期向社会公布对保险公司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情况、保险公司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保险公司被投诉情况等监管信息,稳步推进诚信建设。

  目前,山西省正在研究出台加强山西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红黑名单”制度。积极建立保险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保险机构信用评价基础数据库。同时,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行为,加大对车险、农业保险、大病保险、高现金价值产品等重点领域和承保销售、理赔服务等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在信访投诉处理中推诿、扯皮者,将依法严肃问责。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山西省将探索建立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红黑名单”制度,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另外,山西省还将积极建立信用评价基础数据库,加大对保险业的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