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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更新时间:2015-04-28 13:49
  【摘要】农业的发展是国之根本,因此备受政府的重视。就目前形势而言,我国需要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缓释和补偿机制。下面是具体情况。

  近年来,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加快转型,专业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易受天气、疫病、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面临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周期更长,投资规模更大,通过农业保险分散化解风险的需求更为强烈。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认为,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相对滞后,存在保险品种少、保障程度低等问题,不能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增长的需求,迫切需要健全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对此他建议,应当在现有中央给予保费补贴的农作物种植险和养殖险品种基础上,扩大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增加大棚保险、农机具保险等补贴品种。其次,加大农业保险推广力度,在有条件的地区创新开展特色险种保险工作,促进丰富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再次,推动加强支农银保合作,积极开办涉农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业务,重点强化银保双方在客户开发、信息披露、贷后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形成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经营模式。最后,要建立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巨灾风险分散体系。

  慧择提示:农业的生产经营面临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与广大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也为了推动农业市场的平稳运行,我国应该积极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健全农业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