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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费率已下调 生育保险费率调整在研究

更新时间:2015-04-27 09:44
  【摘要】在社会保险参保过程中,部分险种缴费比例过高,对很多企业和个人带来沉重的缴费负担。针对这种现象,我国下调了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率调整正在研究中。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12号早间在人民大会堂表示,失业保险费率已经开始下调。

  胡晓义称,社会保险,法律规定是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商、失业和生育。五项加起来,企业要承担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要在养老、失业和医疗这三项保险上要交费。

  对于失业保险,胡晓义称,因为这些年经济发展,就业领域保持相对稳定,失业基本是可控的,所以失业保险基金有一定的结余。我们也有比较强的支撑能力。所以,失业保险费率,已经开始下调了。

  对于医疗保险费率,胡晓义称,要结合细化工商保险行业差别费率的改革,总体上予以降低。此外,生育保险是20年开始实行的。平均费率当时定的是1%左右。现在正在研究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这个过程中也在考虑适当降低费率。

  关于养老保险,胡晓义称,我们面临非常严峻的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人口抚养比例不断提高,如何考虑适当降低单位的负担,又要考虑满足资金需求,需要在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当中做全面的研究。

  慧择提示:目前,我国失业保险费率已经下调,对企业及个人实现一定程度的减负。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生育保险费率正在考虑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