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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融和医院股权转让 须保证医院10月底前开业

更新时间:2017-08-27 02:59

  【摘要】山东阳光融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融和医院)成立于2014年9月,至今年1月底尚未实现营业收入,潍坊市人民医院是其唯一股东。据报道,近日,潍坊市人民医院拟转让阳光融和医院51%的股权。

  近日,阳光融和医院股权转让现身山东产权交易所。据了解,潍坊市人民医院持有山东阳光融和医院100%的股权,此次拟转让其中51%的股权,挂牌价11.98亿元。媒体人留意到,此一项目与阳光保险有关。仅“阳光融和医院”这一项目名称,此前即多次出现在阳光保险的新闻稿以及保监会对阳光保险的相关批复中。而接近此次交易的人士也表示,这个项目其实就是阳光保险的项目,一旦此次转让完成,也将成为国内首起险资投资大型医院的案例。不过对于此事,阳光保险方面暂未有官方说法。

  须保证医院10月底前开业
  挂牌公告显示,阳光融和医院51%股权挂牌截止时间为3月19日,挂牌价为11.98亿元。阳光融和医院成立于2014年9月29日,注册地为潍坊高新区樱前街与志远路交叉口东南,法定代表人为卢洪凯,注册资本为23.27亿元,职工人数为1人。其中潍坊市人民医院持股比例为100%。从产权交易所提供的信息来看,这只是一个壳公司。
  不过,此次股权转让对受让方提出了较高的门槛,包括:受让方须是持续经营5年以上的境内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保证标的企业在2015年10月31日前正式运营;须提供15亿元以上的银行资信评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须提供2亿元资金给标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在未来5至8年内累计投资不低于20亿元,使医院成为三级甲等医院;不接受联合体受让等。

  阳光保险曾获批投资该医院
  媒体人查询相关信息发现,“阳光融和医院”这一名字,事实上早在2014年就多次出现在阳光保险的新闻稿以及保监会的相关批复中。如中国保监会网站去年6月23日发布的《关于阳光人寿投资阳光融合医院股权的批复》显示,保监会原则上同意阳光人寿投资阳光融和医院股权,并对其实施控制。保监会在其批文中要求,阳光人寿应当督促潍坊市有关方面和各合作方,按照既定工作安排,全面落实阳光融和医院的各项筹备和运营工作。同时,阳光人寿应平稳有序推进投资工作,在阳光融和医院的项目公司完成设立,且有关资产权属等问题解决后,方可支付投资款项。
  此外,媒体人在阳光保险官网查询到的一篇名为《阳光保险进军医疗产业 险企首次投资大型医院》的新闻稿显示,“近日中国保监会批准阳光人寿与山东潍坊人民医院和潍坊医学院共同筹建阳光融和医院。此举标志着阳光保险集团正式进军医疗产业,阳光融和医院也将成为国内第一家由保险机构和国有大型医院及教学机构合作兴办的综合性医院。”
  上述新闻稿称:“据了解,潍坊市是卫生部等五部委确定的17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之一。阳光保险从2010年开始着手调研布局医疗产业,并于2012年7月与该市政府签订《关于市民健康中心市场化运营的合作协议》,共同建设阳光融和医院……阳光融和医院项目总投入25亿元人民币,阳光人寿将持有50%以上的股份,整体规划占地706亩……目前,包含门诊、医技、住院等区域在内的第一期综合院区已完工,预计2015年开业。”
  某接近阳光融和医院51%股权挂牌交易的人士表示,这个项目其实就是阳光保险的项目。就此次股权转让是否由阳光人寿接盘一事,媒体人致电阳光保险集团,但截至发稿,阳光保险集团暂未给出官方回应。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潍坊市人民医院拟转让阳光融和医院51%的股权,挂牌价11.98亿元。转让条件显示,此次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医院在今年10月31日前正式运营、5至8年内累计投资不低于20亿元、再提供2亿元补充流动资金等。